千问开放平台侵权投诉指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上海智信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导言

  1. 千问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由上海智信普惠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第三方开发者开放平台, 主要为开发者提供 Agent 与 Skill 的开发、创建、接入、运营、管理等技术服务, 使开发者能够以对话交互的形式向千问产品用户提供各类 AI 驱动的产品或服务。 平台内由开发者或其他第三方主体上传、配置、展示、运营或提供的内容, 由相关主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平台专门开设侵权投诉渠道,以便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投诉。 如您作为权利人认为平台上的相关信息、智能体内容、输出结果或其他服务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您可依据本指引发起书面投诉,我们将尽快依法依规处理。
  3. 侵权投诉是一项严肃且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平台高度重视侵权投诉工作, 因此恳请权利人在发起投诉前认真阅读本指引,严格遵循本指引相关规范发起投诉。 特别提醒并请理解,若您发起的侵权投诉不符合本指引要求,可能无法通过审核。
  4. 投诉方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进行投诉。对于恶意投诉、虚假投诉、错误投诉或其他不符合事实的投诉, 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平台收到符合条件的投诉材料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处理, 并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将处理结果告知权利人 (告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通知、邮件通知等)。 平台还将依法将投诉通知转送至被投诉的开发者或相关主体。
  6. 平台将在法律法规规定及审核人员的认知水平、能力范围内,对侵权投诉内容作出判断和处理。 平台不对投诉人投诉是否获得某种结果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 对于无法认定为侵权的内容,平台不能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一、侵权投诉提交方式

1. 投诉方式

目前平台提供如下侵权投诉方式,平台收到投诉通知材料后会及时处理,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1.1 Agent、页面内容等投诉

如你发现平台某一 Agent、回答内容、推荐内容、页面展示内容、跳转链接或其他相关内容 侵犯合法权益,你可通过相关页面内提供的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1.2 开发者入驻信息或资质投诉

如你发现平台内开发者入驻信息、主体信息、资质材料、品牌名称、商标标识、 授权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资料侵犯合法权益,或者存在仿冒、冒用、虚假授权、伪造资质等情形, 你可通过相关页面内提供的投诉入口进行投诉。

2. 投诉信息的收集说明

为了帮助处理你或其他权利人的投诉,或者提交侵权投诉信息, 平台会基于你的用户或设备标识符,收集你的举报、投诉类型或你已填写的投诉内容信息, 并基于该信息进行客服处理、沟通和反馈。在客服沟通过程中, 平台也可能会基于你的诉求收集相关的必要信息,以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

二、侵权投诉所需材料

1. 权利人真实身份证明材料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权利人发起侵权投诉应提供其真实身份信息。 请如实填写权利人身份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1 个人类投诉

权利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在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等。

请注意,如提供居民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扫描件; 如提供其他证件,请提供证件首页和个人页扫描件。

1.2 组织类投诉

权利人的真实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 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等。

请注意,如权利人为境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请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如权利人为境外公司主体,请提供有效期内的境外企业续存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中文译本。

1.3 代他人投诉

除上述 1.1 和 1.2 中要求的权利人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外, 代理人还需提供经权利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按第 1.1 或 1.2 项标准准备)。境外公司主体委托境内代理人的,其授权委托书应提供中文译本。

2.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如需证明平台内的智能体、页面内容、入驻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侵权, 应提供证明权属和侵权成立的初步证明材料。 常见侵权类型包括知识产权侵权、人身人格权益侵权、主体冒用及其他相关侵权情形。常见材料如下:

2.1 知识产权类侵权

如认为存在侵犯权利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提供如下材料:

2.1.1 权属证明文件
  1. 著作权: 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 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完整的著作权授权链文件 (如涉及授权取得)等。若作品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首次发布, 请提供网络平台首发链接或作品截图、账号登录界面及后台注册信息截图。
  2. 商标: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证书、完整的商标授权链文件(如涉及授权取得)等。
  3. 专利: 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说明书、完整的专利授权链文件(如涉及授权取得)等。
  4. 其他可以证明权利人具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2.1.2 侵权事实证明文件
  1. 著作权: 被投诉内容抄袭复制的事实说明、被投诉内容未经授权的说明、 在其他平台更早发布被搬运内容的事实证明等。
  2. 商标权: 被投诉内容擅自使用商标的事实说明、被投诉内容未经授权的说明等。
  3. 专利权: 被投诉内容擅自使用专利的事实说明、被投诉内容未经授权的说明等。
  4. 其他用于说明侵权事实的证明文件。

2.2 人格权益类侵权

如认为存在侵犯权利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 / 商誉权、姓名权 / 名称权及其他人格权益的情形, 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提供如下材料:

2.2.1 权属证明文件

按照本指引第二条第 1 款"权利人真实身份证明材料"所述规范 提供个人或组织机构及其投诉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明文件。

2.2.2 侵权事实证明文件
  1. 肖像权: 包括但不限于能证明权利主体拥有相关肖像权的有效权属证明,如日常生活照; 权利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清晰可辨的个人照片,照片应当足以验证权利人即肖像对应的本人; 权利人书面陈述被投诉商家、智能体或页面内容未经授权使用肖像的事实。
  2. 隐私权: 包括但不限于能证明权利主体拥有相关个人隐私信息的证明; 权利人书面陈述被泄露的信息,说明该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理由。
  3. 姓名 / 名称权: 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或权利人的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手持身份证照片 / 营业执照等的相关证明, 照片应当足以验证权利人即姓名 / 名称对应的本人或主体; 权利人书面陈述被投诉商家、智能体冒用姓名或名称的事实。
  4. 名誉权 / 商誉权: 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书面陈述恶意中伤、侮辱及内容系捏造诽谤的事实和产生的损害结果, 以及其他证明相反事实的证据材料;如投诉内容涉嫌侵犯组织机构的商誉权等, 提供权威报道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源发媒体的撤稿函、政务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有关部门网上信息公示查询结果、司法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

3. 涉嫌侵权的内容的链接等定位信息

  • 如为智能体侵权,应提供智能体名称、截图、链接。
  • 如为其他侵权情形,应提供足以明确定位到侵权内容的链接等信息。

4. 侵权情形详述

须明确指出涉嫌侵权对象侵犯权利人权益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写明诉求。

5. 投诉方保证

投诉方应当保证本次投诉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保证承担因投诉而下架相关智能体、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等处理或处罚措施 给被投诉方以及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请务必在投诉邮件中做以上声明。

三、撤销投诉或申诉

  1. 投诉方可以主动发邮件至 legal-qianwen@service.alibaba.com 撤回投诉,撤回投诉后被投诉处罚或必要措施将被取消。
  2. 平台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可视具体情况要求投诉方补充提交材料, 投诉方须在告知的合理期限内答复或补充,期满未予答复的,则视为撤回投诉。
  3. 投诉方主动撤回投诉或被视为撤回投诉的,视为自始放弃投诉主张。
  4. 被投诉方撤回申诉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侵权投诉处理的必要限制要求

为确保稳定有序地处理广大权利人的投诉,若个别投诉经研判存在以下情形,平台将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处理方式:

  1. 明知、应知不构成侵权或明显缺乏权利基础和事实依据而进行投诉;
  2. 平台已明确告知该投诉因提供材料错误、不完整或其他不满足有效通知等原因驳回处理, 仍不断重复投诉且无实质补充等情形;
  3. 多次或大批量重复提交侵权投诉、投诉错误率高、非平台收录或展示之内容或链接、 非投诉业务项下的正确链接等情形;
  4. 其他平台有理由认为存在不合理、滥用投诉的情形。一经发现,将不排除采取特殊的处理机制或限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记入非正常投诉名单、调整侵权投诉单处理顺序等, 由此将可能导致侵权投诉无法通过或审核评估时效延长等效果。

五、注意事项

  1. 平台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 采取的相关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涉嫌侵权内容作出删除、屏蔽、断开连接、限制展示、 下架智能体、暂停接入等措施,对涉嫌侵权的入驻商家或账号作出限制功能、账号封禁等措施。
  2. 非侵权类投诉不适用本指引。当你发现平台内某一 Agent、回答内容、推荐内容、 页面展示内容、跳转链接或其他相关内容等存在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 选择对应的举报理由进行反馈即可。 如果你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投诉、建议、疑问,请发送邮件至 privacy_zx@service.alibaba.com ,我们将核查并验证你的用户身份后会及时处理。
  3. 权利人应提供经签章或签名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平台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4. 若权利人确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应提供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签章或签名)。
  5. 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 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6. 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 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平台,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7. 《侵权投诉指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平台有权对本指引进行修改与更新。

反通知程序

因侵权投诉被采取措施的被投诉方,如不认可投诉或不认为存在侵权行为, 可以在收到平台转送的投诉通知后,通过平台邮箱( legal-qianwen@service.alibaba.com )发送不存在侵权行为声明、提交不侵权声明申诉所需材料,包括: 反驳权利人的投诉、证明被投诉方拥有权利或不构成侵权的权属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与权利人发送侵权投诉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一致 (参见上述"侵权投诉所需材料"—"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部分)。 请以"侵权投诉反通知 + 申诉人姓名 + 申诉事由"为邮件名。 平台在收到申诉后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